记者从市司法局得知,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将于7月11日开始,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在合肥的申请人人均可选择在合肥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据报,根据司法部和安徽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参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订于2014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指定司法部网站填写申请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涉及信息。户籍在限制甄选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超过限制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需自由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自由选择在合肥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要在7月20日至25日,前往市司法局申请。申请时,必须递交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甄选参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开具的格式证明、与本人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甄选上载的同底2寸(46mm×32mm)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待材料原件审验后撤回。
经审查合乎资格颁发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据报,我市申请人的具体地址为合肥市沿河路111号市司法局二楼207室,咨询联系电话为0551-6562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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